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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中心等3个文明单位动态管理惩戒措施的通报

今年以来,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中心、济宁市投资促进局、人寿保险济宁市分公司3个单位,在济宁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路长制”工作检查中,连续4次被给予“黄牌”。根据《济宁市文明单位动态管理办法》动态管理清单第8项规定,分别扣除以上单位2020年度文明单位量化分12分,并给予警告。

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校园要牢固树立“创建靠民为民惠民”意识,进一步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认真履行“路长制”巡查职责,积极、有效地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营造干净、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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