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检关于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的精神要求,济宁市任城区检察院依法办理了一起文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发出检察建议助力文物保护工作。目前,该文物保护单位维修工程已经启动。
济宁牌坊街教士楼
据群众反映,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济宁牌坊街教士楼损害严重。检察官经过深入调查后发现教士楼年久失修,教士楼西部一层部分坍塌,成为危楼,同时教士楼保护范围内建有无关建筑,不利于文物保护。
教士楼前石碑
教士楼始建于1914年,由美国传教士创建,原为传教士居住建筑。教士楼外墙全部为清水青砖墙,门窗洞口上皮为砖砌扁券,有券眉,檐口有精美的砖斗拱,8 棵圆形立柱全部采用扇形青砖砌筑,是 20 世纪初中西方建筑文化交流与融合的结晶,对于研究济宁和山东近代基督教传播史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该处于2006年由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按照我国《文物保护法》规定,文物保护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实施负有监督管理和文物保护职责。
文物保护工作“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今年3月11日,任城区检察院向文物保护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其尽快对济宁牌坊街教士楼保护维修,并对周围环境进行整治。同时积极探索文物保护长效机制,切实加大文物保护力度,提高依法管理水平,使文物保护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
被建议单位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安排部署,严密组织工程招投标和工程质量把控工作,确保文物得到有效保护。目前工程正在按计划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