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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通办、一链办理 济宁“十条措施”优化财产登记

近日,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济宁实际,创新方案、细化十项具体措施,全面提升登记财产工作效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规范登记申请。压减登记环节和资料,加强信息共享和应用,对能够在市大数据中心信息共享平台直接获取的,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纸质材料。

优化工作流程。优化不动产登记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等业务流程;推广网上(微信)预约、网上(微信)材料申报、窗口前置等方式;增加工作人员、减少审核环节、强化信息共享、优化联办平台等方式,提高办事效率;不动产登记延伸到银行等服务机构,实现不动产登记业务“零跑腿”。

压缩登记时间。实现不动产查封、解押、地址变更、更名变更、异议等一般登记业务即时办结;非涉税抵押登记业务(不含需要税务部门联办的业务,不含在建工程抵押)、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业务即时办结;除非公证继承的转移登记及政府统一组织的不动产登记之外的其他业务1个工作日办结。

落实收费减免。小微企业(资产总额5000万元以下,从业人数300人以下,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以下)申请不动产登记,按照规定享受登记费免收政策。

实现“一网通办”。基本实现线上申请、网上审核、网上反馈、现场核验、一次办结、随到随办的“ 一网通办”模式。

推广“交地即办证”和“交房即办证”工作模式。协议出让地块签订出让合同或招拍挂出让地块签订交地确认书时,采用主动服务、提前介入等方式,做好权籍调查工作,利用企业缴纳价款和税费时间,做好测绘落宗、信息录入等工作;企业缴纳相关税费后,立即颁发不动产登记证书,实现交地与交证“零时差”;在项目完成税费缴纳、竣工综合验收后,向业主交房同时办理新建商品房首次登记,实现“交房即办证”。

推进“一链办理”。不动产登记机构“综合受理”不动产登记交易、税收资料和水电气热过户申请,并推送政务服务平台,达到协同办理条件的水电气热企业线上审核并办理过户。

增加登记财产的土地管理质量指数。公开不动产登记所需的文件清单和费用;不动产登记交易数据每月进行公示,尽力实现每日通报不动产登记交易数或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电子屏幕实时公开不动产交易数量。

优化“绿色通道”。企业间转让非住宅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即时办结;提高登记财产服务企业和群众的能力,做到在一个窗口办理、交一套材料、即时办结领证。完善窗口建设。统一窗口,受理交易、登记、征税申报(申请)事项;设置咨询、受理、审核、登簿、缮证、发证、查询、缴费等岗位,提高效率;统一公开申请资料、示范文本、办事指南、收费标准、咨询投诉电话等信息;杜绝申请材料复印、违规测绘收费、强制公证评估、前置档案查询等环节;落实代办帮办服务和叫号机、显示屏、休息等待区域、轮椅、雨伞、老花镜等便民服务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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