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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起,梁山县城区禁行“三小车辆”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规范城区交通秩序,优化城市管理,提升城市文明程度,经多方征求意见、政策问询,结合梁山县实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梁山县人民政府决定于2020年6月1日起在城区及国省道开展“三小车辆”禁行专项整治。

主要措施

禁行范围:设定“三小车辆”行驶禁区范围。严禁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未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电动四轮车在以下区域行驶,迎宾大道(含)至水浒大道(含)以北、西环路(含)以东、北环路(含)以南、G342绕城段(北环路至迎宾大道,含)以西的区域及县境内所有国省道路为禁行区域。

“三小车辆”禁行时限:自2020年6月1日起,全天24小时实施禁行。6月1日后,“三小车辆”凡驶入禁行区域或在禁行区域范围内小区、村居停放的,由交警、交通、综合执法等部门予以查扣,对不配合甚至阻扰执法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依法处罚,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开展上述整治工作的同时,为方便广大家长接送学生,梁山县将对公交线路进一步优化,增加公交车的数量、运行频率以及临时停靠点,尽力为市民出行提供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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