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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出台管理办法 进一步提升项目资金管理效能

为认真落实上级有关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建立完善预算管理内控机制,加强对下转移支付项目资金监管,在参照上级有关规定和借鉴外地经验基础上,近期,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研究制定了《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预算项目和绩效管理办法》《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下转移支付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预算项目和绩效管理办法》主要从项目的预算申报、事前绩效评价、费用论证、项目招标、合同签订、拨付款项、项目验收、项目审计、绩效评价等环节规范项目实施的每个细节,以期实现项目实施有依据、款项拨付有流程、项目过程有监督、项目完成有绩效,力求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下转移支付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主要将项目资金申报争取、投资计划下达分解、项目实施方案批复、项目建设执行和绩效目标进展“双监控”、项目完工验收和绩效评价、绩效结果运用等环节,以制度化的形式规范明确,建立科学合理、层次清晰、分工明确、覆盖全面的对下转移支付项目资金管理制度体系。

两个办法的出台,将上级有关规定要求贯彻落实到日常管理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对今后进一步提升财务审计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保障自然资源和规划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将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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