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频道 > 热点关注 > 正文

2020年起,济宁这些地方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日前,济宁市制定《济宁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源头分类、统一投放、集中回收”的原则,将分批次、分区域逐步建立全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的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

2019年,在前期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的基础上,全市各市直各部门(单位)、各高等院校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各县(市、区)普遍开展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计划到2020年,市直各部门(单位)、各高等院校全面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各县(市、区)公共机构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分类。

根据全市公共机构实际,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易腐垃圾(餐厨垃扱)、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等四类。

其中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等。该类垃圾使用红色收集桶进行回收。投放收运按照便利、快捷、安全的原则,设立专门场所或容器,进行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要将有害垃圾交由具备资质的机构进行收运处置。

易腐垃圾(餐厨垃圾)是指公共机构食堂产生的餐厨垃圾,包括剩菜剩饭、骨头、菜根菜叶、果皮等。该类垃圾使用灰色收集桶进行回收。投放收运要设置专门容器单独存放,明确专人清理,建立健全餐厨废弃物回收联单制度。要与专业的餐厨垃圾收运处置机构签订收运处置协议并进行回收处理,做到“日产日清”。

可回收垃圾是指再生利用价值较高,能进入废品回收渠道的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公开发行的废旧报刊书籍、废塑料、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金属、废玻璃等。该类垃圾使用绿色收集桶进行回收。投放收运要与之前开展的废旧商品回收工作相互衔接,设置专门容器或临时存储场所,实现单独分类、定点投放,必要时可设专人分拣打包,做到标识明显。

其他垃圾是指生活垃圾中除了易腐垃圾(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及可回收垃圾以外的其他垃圾,包括卫生纸、餐巾纸、烟头、果皮果壳等不可回收垃圾。该类垃圾使用橙色收集桶进行回收。在公共区域或办公场所按照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配置分类垃圾桶(篓),引导干部职工形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良好习惯。

0

下一篇:第七批山东省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名单公示!济宁共2家

上一篇:曲阜、邹城上榜!山东大学发布县域科学发展前30名

网友留言评论(0)
验证码:
 
文明上网 礼貌发帖 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