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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行提示:2月11日起,济宁这里将启用10套电子监控设备

2月4日,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发布公告,自2月11日起决定启用10套电子监控设备,用于抓拍违反交通信号指示灯通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逆向行驶、不系安全带、开车接打手机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抓拍地点

1、丰兖路与冀州路路口

2、崇文大道泗河特大桥东路口

3、北环路与冀州路路口

4、九州路与豫州路路口

5、秀水路与府后路路口

6、丽水路与府后路路口

7、九州路与丁家胡同路口

8、G327 与冀州路路口

9、西安路与冀州路路口

10、龙桥北路大安镇二十里铺路口

公示时间

2021年2月4日至2021年2月10日

启用时间

2021年2月11日

电子监控设备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将被录入到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作为违法处罚的依据。请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行车,共同维护辖区道路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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