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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济宁市提供新冠病毒“愿检尽检”服务医疗机构名单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更好满足我市辖区居民特别是入济返济人员“愿检尽检”需求,现将我市已具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资质、提供“愿检尽检”服务的医疗机构名单公布如下。

有检测需求的部门、单位和个人,可与相关医疗机构提前预约。到医疗机构检测时,应佩戴医用口罩,自觉排队等候采样,并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腹泻、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等异常症状,应立即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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