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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水平,济宁市出台三项地方标准

10月14日上午,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济宁市公务用车地方标准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市市场监管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相关负责同志参加发布会,介绍公务用车3项市级地方标准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有效提升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水平,贯彻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公务用车改革的部署,落实全省机关事务标准化信息化“两化融合”试点工作电视会议关于在全省开展机关事务标准化专项试点的工作精神,济宁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持 起草 了《公务用车平台建设与管理规范》《公务用车配置网上办理规范》《公务用车运营服务规范》三项济宁市地方标准。 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地方标准制修订的法定程序和有关规定,对三项地方标准进行了立项、公示、审查,以济宁市地方标准公告(2020年第1号)于2020年10月14日正式发布,11月14日实施。

《公务用车平台建设与管理规范》 济宁市地方标准规定了公务用车平台建设、信息化管理、标识化管理、考核管理、资金管理、监管规范、投诉处置及社会监督,适用于济宁市公务用车平台的建设与管理,县(市、区)公务用车平台的建设与管理可参照执行;《公务用车配置网上办理规范》济宁市地方标准规定了公务用车配置网上办理的受理单位、平台入口、办理范围、办理流程、办理条件、申报与审核、车辆采购、车辆挂牌、资料归档,适用于公务用车配置网上办理;《公务用车运营服务规范》 济宁市地方标准规定了公务用车第三方运营机构资质、车辆调度管理、安全培训管理、保密要求、服务保障、运营管理、投诉处置及运营费用结算,适用于受委托的公务用车平台的运营管理服务。

这三项济宁市地方标准是我市首次制定发布的市级公务用车地方标准,是在智慧济宁公车管理平台化、平台信息化、车辆标识化水平基础上的创新提升。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将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成果,促进我市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对推动我市机关事务标准化和信息化“两化融合”试点工作的深入开展和市级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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