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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民,这里有份非法集资风险提示,请仔细阅读

关于部分领域非法集资活动的风险提示

广大市民朋友:

近期,省金融运行监测中心发现房地产领域非法集资案件数量上升,打着“国资背景”“政府项目”“企业上市”等旗号非法集资的行为冒头,严重侵害群众合法权益,扰乱经济金融秩序,影响区域社会稳定。现将主要表现形式提示如下,请务必提高警惕。

房地产领域非法集资主要表现形式

1、以分割销售、售后返租形式非法集资。房地产企业将商业建筑拆分产权进行销售、通过承诺售后包租、定期高额返还租金或限期回购,诱导社会公众投资。

2、以返本销售形式非法集资。房地产企业以提供固定回报、原价回购、无风险投资等承诺,定期向买受人返还购房款的方式销售商品房。

3、通过无资质的地方交易场所发售“私募债产品”。房地产企业通过在无备案、挂牌金融资产业务资质的地方交易场所发售所谓的“私募债产品”,并承诺收益回报,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

4、利用手机APP发售“理财产品”。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房屋租赁机构打着“服务业主”的幌子,以高收益为诱饵,通过置业顾问向购房者推介所谓的“物业宝”等理财产品,违规、超范围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

打着“国资”“上市”旗号非法集资主要表现形式

1、打着政府项目或国资背景旗号进行非法集资。此类企业利用参与政府环保项目、PPP项目、国资背景进行宣传,有的甚至伪造政府或国有企业保函,声称积极响应国家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以投资理财、投资入股等名义,混淆公众视线,以高息为诱饵,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2、以销售“原始股”名义进行非法集资。进行虚假宣传,谎称企业即将上市,发布投资“原始股”等相关信息,承诺高额收益、保底回购引诱群众投资,进行所谓“原始股权”转让、买卖,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请广大市民切实增强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谨慎选择投资理财渠道,谨防非法集资陷阱。发现非法集资犯罪活动,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济宁市防范非法集资咨询电话:0537-2076278,举报电话:0537-296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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