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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消防支队出台《济宁市消防救援支队廉租房管理规定(试行)》

自指战员廉租房工作实施开展以来,济宁支队坚持将廉租房政策实施工作作为一项“党委工程”、“暖心工程”来抓,通过一系列掷地有声的举措,最终实现了政策基层倾斜、队员平稳入住、家属拥护提升、队员热情激发、社会尊崇认同的五大既定目标。《济宁市消防救援支队廉租房管理规定(试行)》作为始终承载、贯穿“暖心房”系列工作顺利搭建的“屋脊房梁”,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实施伊始,廉租房系列工作如何排序、分房、选房以及后续的管理成为决定此项工程能否精致牢固,能否厚实温暖的基础,一项涵盖、影响整个机制顺利运行的规定亟待制定出台。为此,支队党委科学研判,周密部署,设立专项工作小组负责支队廉租房改建、申请、分配及管理工作。在此基础上,本着全面分析,重点帮扶的方针,通过反复研究、充分论证,制定出台《济宁市消防救援支队廉租房管理规定(试行)》。

《规定》共五章19条。从组织实施、权利义务、监督审计、分配计分排序原则等方面作出规定。其中,《规定》明确提出将在已婚消防员及政府专职消防员根据比例优先保障住房。明确要求“廉租房分配应坚持‘四优先’原则,即灭火救援一线岗位、已婚且收入较低、获得荣誉奖励较多、工作业绩实绩突出的指战员优先,兼顾量化记分排序,根据工龄及在灭火救援一线时间,结合个人工作实绩,每项采取10分制标准,综合评分。有重大突出表现且无住房的人员,由支队党委研究决定。”此外,《规定》对申请权限、资格审查、入住办理、费用收取、日常维护等方面一一作出明确细致规定。

《规定》不仅为廉租房工作的“开工搭建”指明了方向,也为入住者后续的“安居乐业”提供了有力保障。根据《规定》要求,经过层层审核,本着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7月2日,最终二十名指战员获得廉租房分配名额。

随着二十名指战员陆续搬进新房,《规定》已然用它丰富的土壤绽放出了第一批果实。下一步,支队还将继续跟踪入住情况,结合实际运行反馈,科学完善《规定》内容,力求为指战员营造更为贴心舒心的入住环境,促进此项机制完好有效持续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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