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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纪必严!近期查处的4起违规违纪典型案例通报

为坚决整治和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增强纪律威慑力。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违规违纪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嘉祥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原执行二庭庭长彭涛违规收受礼品、违规接受宴请问题。

2018年3月,嘉祥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办理了济宁市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强制执行案件。在执行完毕后,彭涛接受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岳某某宴请,并收受岳某某价值1152元的白酒四箱。2019年6月29日,彭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嘉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金屯事务所原所长高继德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

2019年5月,高继德接受管辖范围内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并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甜瓜2箱。另外,高继德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7月25日,高继德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嘉祥县黄垓镇黄西村原党支部书记魏海明套取危房改造款问题。

2009年,黄垓镇黄西村原党支部书记魏海明利用协助政府进行危房改造登记、申报、审核及验收工作的职务便利,借用本村其他村民危房改造信息,申报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2万元,通过验收和审批后,实际领取0.65万余元,用于家庭支出。其余资金因案发未领取。2014年5月,魏海明将不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退休人员赵某某纳入危房改造户,通过审批验收后,赵某某领取补助资金1.4万元。另外,魏海明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11月,县人民法院判处其犯贪污罪,免除处罚;2019年5月,魏海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嘉祥县孟姑集镇民政办原主任赵德平违规使用民政优抚款问题。

2015年7月至2018年5月,赵德平擅自决定将民政优抚款7.5万元用于民政办其他公务支出。同时,赵德平存在使用民政优抚款记账不及时问题。2018年11月23日,赵德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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