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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公布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减免告知承诺书

济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关于实施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减免告知承诺书(样本)对社会公布的通告

各位申请人:

为进一步落实上级“放管服”改革精神,优化全市登记财产营商环境。经研究决定,在全市不动产登记工作中实施登记费减免告知承诺制。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现将《济宁市实施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减免告知承诺书(样本)》对社会公布。

济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3月10日

济宁市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减免告知承诺书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含第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工本费)”的相关规定,减轻小微企业经济负担、减少开具证明等繁琐环节,现就小微企业标准告知如下:

企业资产总额5000万元以下,从业人数300人以下,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以下。

如果贵企业认为符合以上小微企业标准,请做出承诺,将按规定享受登记费免收政策。

企业承诺:我公司(企业)庄严承诺,符合以上小微企业标准,并愿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

公司印章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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