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规定的要求,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鲁皖一期穿越泗河整治工程已委托山东鲁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进行第一次环境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鲁皖一期穿越泗河整治工程
建设单位: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位置:改线管段全线位于济宁曲阜市王庄镇境内
建设内容:
本工程位于济宁曲阜市王庄镇境内,本工程改线起点为原鲁皖一期成品油管道约LW296处,改线终点为原鲁皖一期成品油管道约LW298+763m处,管道直管采用D457×8.7mm,L390M直缝埋弧焊钢管,热煨弯管采用D457×8.7mm,L390M直缝埋弧焊钢管,设计压力0.4MPa,改线段线路长度约2700m。新建RTU截断阀室1座,占地约624.96平方米。管道沿线穿越泗河观景路2处,乡村道路10处,土路2处,穿越泗河1处。
本工程废弃旧管道长度共计约2440m,采用注膨胀性水泥砂浆封存。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旅游路29666号国华广场4号楼
邮编:250002 E-mail:331500781@qq.com
联系人:闫既龙 联系电话:13082625756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技术单位:山东鲁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如下: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2026年2月10日
下一篇:最后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