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秦庄路部分停车泊位的通告
为有效提升道路通行效率,缓解通行压力,进一步优化秦庄路周边交通秩序,规范机动车停车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取消秦庄路部分停车泊位,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对违规停放的车辆予以处罚。现对秦庄路部分停车泊位予以取消的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秦庄路(浣笔泉路至建设路)南侧路面机动车停车泊位。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按照交通标志标线的指示通行和停放车辆。
本通告自2025年9月23日起施行,特此通告。
济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任城区勤务大队
2025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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