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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发布关于调整国土、规划领域行政审批事项实施机关的公告

关于调整国土、规划领域行政审批事项实施机关的公告

根据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土、规划领域行政审批事项实施机关的通知》(济政字〔2024〕7号)文件精神,市政府确定将原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承担的国土、规划领域行政审批事项划转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实施(见附件)。自2024年3月2日起,该事项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理,具体办理地点和咨询电话如下:

办理地点:济宁市太白湖新区圣贤路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B301窗口

咨询电话:0537-2363395

附件:调整事项清单

济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3月1日

附件

调整事项清单

一、行政许可事项

1.建设工程、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2.乡村建设规划许可;

3.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

4.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生产审查;

5.建设用地、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6.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

7.乡(镇)村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

8.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批准。

二、行政许可关联事项

1.规划设计方案审查;

2.建设工程规划验线;

3.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

4.建设项目用地以划拨方式使用国有土地审查;

5.建设项目用地以出让方式使用国有建设用地审查;

6.建设项目用地以租赁方式使用国有建设用地审查;

7.建设项目用地以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方式使用国有建设用地审查;

8.建设用地改变用途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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