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频道 > 第一快讯 > 正文

实名曝光!济宁交警发布重要通告

日前,济宁公安交警部门公布济宁市12月份严重道路交通违法曝光名单。53人被曝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5人被终生禁驾!

同时,公布12月份“五类重点违法”行为,交通违法量较多的危化品运输企业7家。提醒各位司机规范驾驶,注意出行安全。

济宁市12月份

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曝光名单


济宁5人被终生禁驾终生禁驾

终生禁驾是一项严厉的行政处罚,意味着驾驶人“终生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能驾驶机动车”。目前全国已经实现了交管信息联网,一经处罚后,驾驶人信息将录入全国机动车驾驶员管理系统,被锁定为终生禁驾的驾驶人无论在省内还是省外都无法再考取驾驶证。

640.png

案例:无视酒驾禁令,最终酿成大祸

2021年04月21日23时20分许,李建忠驾驶鲁HP***3号小型轿车沿曲阜-尼山由西向东行驶至6KM+400M处(息陬医院路口)时,与前方行驶的柴某某驾驶的欧派牌电动二轮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柴某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发生事故后,李建忠因抢救伤者未保护现场。柴某某于当日经抢救无效后死亡。经济宁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检验李建忠的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52.8mg/100ml。

经调查,李建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致一人死亡,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山东省曲阜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缓刑二年。被济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案例: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后逃逸

2019年08月10日13时50分,孔祥强驾驶鲁HM***C号小型轿车由东南向西北行驶至邹城市金临大道高皇村路口处,与郑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乘坐人:孔某某)由西北向东南行驶时,发生碰撞,致郑某某当场死亡,孔某某受伤,车辆受损,造成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孔祥强驾车逃逸。

经调查,孔祥强驾驶机动车致一人死亡后驾车逃逸,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山东省邹城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被济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济宁“五类重点违法”行为交通违法量较多的危化品运输企业名单公布

济宁交警支队根据企业所属车辆运载危险物品时不按规定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反禁行、限行规定等重点交通违法情况,排查出12月份“五类重点违法”行为交通违法量较多的危化品运输企业7家,其中任城5家、北湖1家、鱼台1家。

640.png


0

下一篇:第二批57.4万片布洛芬已陆续调拨济宁市

上一篇:济宁车主请注意!2023年底前这些非道路移动机械将实现清零

网友留言评论(0)
验证码:
 
文明上网 礼貌发帖 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