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兖州区关于加强“五一”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关于加强“五一”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

通  告

全区居民朋友:当前全国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随着“五一”假期临近,人员流动性增大,疫情外防输入压力持续加大,为有效控制疫情传播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非必要不外出,非必要不来兖。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的其他县市区。确需出行的应主动向所在村居或单位报备,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要提前告知外地亲友非必要不返兖来兖。审慎网购疫情高发国家和地区商品,收取快递时做好消毒。

二、及时主动报备,严控聚集性活动。所有来兖返兖人员应提前3天向镇街、村居或单位报备,并在抵兖时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积极配合落实防疫措施。因瞒报、谎报、迟报等引发疫情传播风险的,依法追究责任。严格履行各类会议、培训等审批报备程序,非必要不举办、凡举办必报备,谁举办、谁负责。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减少人员聚集。

三、做好健康监测,及时接种疫苗。养成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用公筷等良好习惯。密切关注个人及家庭成员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等症状,立即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时关注村居发布的核酸采样服务信息,携带健康码或身份证,佩戴好口罩,到就近采样点参加核酸筛查。符合条件未全程接种或未加强免疫接种(第三针)的居民,应尽快接种。

四、加强公共场所疫情防控。进入公共场所须积极配合扫场所码、查健康码、验行程码、测量体温,佩戴好口罩,自觉保持 “一米线”安全距离。各类公共场所应全面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对健康码、场所码、行程码异常人员和体温高于37.3℃或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第一时间报属地镇街。对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的场所和单位,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区疾控中心24小时健康热线:0537—3919922。

济宁市兖州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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