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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4街道10宗地块!济宁市任城区发布最新拟征地公告

小编相关渠道获悉:近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济宁市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前期工作。本次公告涉及李营街道、唐口街道、安居街道、南张街道等10宗土地。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济任征预公告〔2025〕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前期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地块1、地块2、地块3: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

二、征收范围

地块 1:位于任城区李营街道建设路东侧、金居佳苑北侧、规划任旺路南侧,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济宁市任城区李营街道张马杨社区(原马庄村)。

地块 2:位于任城区李营街道规划任旺路南侧、平安花园社区北侧、琵琶山路西侧,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济宁市任城区李营街道张马杨社区(原马庄村)。

地块 3:位于任城区唐口街道唐尧路北侧、工业路东侧、元盛西路西侧,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济宁市任城区唐口街道刘屯村。

(拟征收土地范围详见附件)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为2025年4月15日至2025年4月27日。

四、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和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相关权利人按时参加现场调查并对调查结果予以确认。不能参加现场调查的,可以书面委托他人代理;不能参加现场调查且未委托他人代理,经通知仍不到场的,或者参加现场调查但不签字确认的,由参加调查的各方如实记录现场调查结果,载明情况并共同签字确认。本机关将视情组织公证机构对调查行为以及调查结果进行证据保全。

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本机关将充分听取拟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相关权利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及拟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的村(镇)务公开栏同时予以发布。公告期间如有意见建议,可向本机关及时反馈。

特此公告。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4日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济任征预公告〔2025〕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前期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地块1、地块2: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地块3、地块4: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需要用地。

二、征收范围

地块 1:位于任城区安居街道健康路北侧、G105国道西侧、太白楼路南侧,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济宁市任城区安居街道五里营河北村。

地块 2:位于任城区南张街道文郑村北、G105国道西侧、长沟镇天宝寺村村委会南侧,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济宁市任城区南张街道北四村(原翟家村)、店子集村(原后店村),长沟镇天宝寺村。

地块 3:位于任城区南张街道G105国道东侧、济安桥路西侧、金宇路北侧,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济宁市任城区南张街道刘堤头村(原刘前村)、杜庙社区(原杜庙村)、满庄社区(原白王村)、满庄社区(原满庄社区)。

地块 4:位于任城区南张街道G105国道东侧、济安桥路西侧、北外环路南侧,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济宁市任城区南张街道济州新村(原张庙村)、满庄社区(原白王村)、满庄社区(原满庄社区)。

(拟征收土地范围详见附件)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为2025年4月22日至2025年5月7日。

四、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和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相关权利人按时参加现场调查并对调查结果予以确认。不能参加现场调查的,可以书面委托他人代理;不能参加现场调查且未委托他人代理,经通知仍不到场的,或者参加现场调查但不签字确认的,由参加调查的各方如实记录现场调查结果,载明情况并共同签字确认。本机关将视情组织公证机构对调查行为以及调查结果进行证据保全。

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本机关将充分听取拟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相关权利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及拟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的村(镇)务公开栏同时予以发布。公告期间如有意见建议,可向本机关及时反馈。

特此公告。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1日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济任征预公告〔2025〕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前期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地块1: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地块2、地块3: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需要用地。

二、征收范围

地块 1:位于任城区唐口街道人民路北侧、园发路东侧、工业路西侧,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济宁市任城区唐口街道薛屯村(原薛西村)。

地块 2:位于任城区安居街道西岸路东侧、车站西路北侧、太白楼路南侧,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济宁市任城区安居街道滨河社区(原夏庄村)。

地块 3:位于任城区安居街道西岸路东侧、车站西路北侧、太白楼路南侧,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济宁市任城区安居街道滨河社区(原夏庄村)、滨河社区(原五里营河南村)、五里营河北村。

(拟征收土地范围详见附件)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为2025年4月29日至2025年5月15日。

四、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和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相关权利人按时参加现场调查并对调查结果予以确认。不能参加现场调查的,可以书面委托他人代理;不能参加现场调查且未委托他人代理,经通知仍不到场的,或者参加现场调查但不签字确认的,由参加调查的各方如实记录现场调查结果,载明情况并共同签字确认。本机关将视情组织公证机构对调查行为以及调查结果进行证据保全。

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本机关将充分听取拟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相关权利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及拟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的村(镇)务公开栏同时予以发布。公告期间如有意见建议,可向本机关及时反馈。

特此公告。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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