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启用后对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山东省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依法处罚。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详细信息]
为加强道路交通管理,规范行车秩序,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泗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新增6处电子警察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后,将对违反交通信号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依法管理,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详细信息]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创建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山东省实施[详细信息]
为进一步优化城乡居住、发展环境,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邹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市区新增6处电子违法抓拍系统。[详细信息]
为进一步加强对道路交通秩序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金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于3月25日启用6处固定电子监控抓拍设备。[详细信息]
自2020年6月20日起,嘉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启用新增的6处智能交通卡口及2处黑烟车自动抓拍系统,并对相关的交通违法行为及冒黑烟车进行自动拍摄取证。[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