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初,常某某夫妻途径湖北疫区回到济宁市,在其丈夫拒不执行居家隔离措施和公安机关传唤过程中,常某某对出警人员进行拦抱、撕扯,致使两名出警人员的左手食指被咬伤。[详细信息]
2月18日下午,济宁市任城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治国通过远程庭审系统出庭支持公诉的全市首例涉疫情妨害公务案开庭审理。[详细信息]
这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金乡县判决的首例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该案的成功办理,彰显了检察机关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信心和决心,有效地维护了当地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秩序的稳定,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详细信息]
被告人李一鸣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案发后退出全部受贿所得,对其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李一鸣的犯罪所得,依法应予追缴。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详细信息]
该案由梁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忠新,检委会委员王伟,检察官助理张孝省、刘贵秀,书记员梁吉武组成办案组出庭支持公诉,梁山县人民法院组成7人合议庭进行审理,20余名辩护律师到庭为19名被告人辩护。[详细信息]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刘广河贪污、滥用职权、受贿案一审判决生效。[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