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有关工作安排,现将山东省各地市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数据予以公示。[详细信息]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引导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借贷双方有序调整优化资产负债,规范住房信贷市场秩序,现就降低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8月31日…[详细信息]
从10月5日(含)至今年底,济宁市阶段性下调全市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贷款利率下限15BP,调整后全市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为3 95%。调整后,30年期100万商业贷款可节省利息3 12万元。 [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