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1日,邹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对冷链食品检查时,在唐村镇某车行发现进口冷冻水产品,当事人未能提供冷链三证、未提前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备、未录入冷链系统,未落实进货查验义务。[详细信息]
近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了2021年第3期23批次和2021年第4期2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涉及济宁市民餐桌常吃的食品,快看看你中招了吗?[详细信息]
北京、辽宁、青岛、天津等多个城市相继发现进口冷链食品核酸检出阳性,跨境货物携带新冠病毒的风险日益严峻,请广大市民提高自身防护能力,谨慎购买进口冷链食品。[详细信息]
日前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了2021年第1期18批次和2021年第2期2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涉及济宁市民餐桌常吃的食品,快看看你中招了吗! [详细信息]
为贯彻落实省、市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济宁市冷链专班组建7个检查组,每组包保2个县市区,由副县级以上领导带队,采取“四不两直”形式,严查不进入集中监管专仓检测消毒、不提前报备、不配合集中监管、不使用“山东冷链”、不索证索票、不分区存储、不亮码销售。[详细信息]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便民服务水平,加快电子证照的推广和应用,从2021年1月1日起,在邹城市范围内全面推行食品经营许可证电子证照的发放和使用。[详细信息]
“以后出去联系业务就不用带纸质的证件了,真是既省事又方便。” 12月23日上午,从事食品销售经营的林虎在观音阁街道为民服务大厅工作人员指导协助下,完成电子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下载打印。 [详细信息]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日前发布关于2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此次监督抽检的13大类食品27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了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微生物污染、质量指标不达标、重金属污染等问题。[详细信息]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日前发布关于2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此次监督抽检的13大类食品27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了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微生物污染、质量指标不达标、重金属污染等问题。 [详细信息]
近期,山东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全面加强进口冷链食品销售单位指导检查,督促食品销售单位落实专区储存、专柜存放和专人销售,确保从12月20日起,全省进口冷链食品销售时全部公示批次追溯二维码,消费者选购时可扫码查询相关食品核酸检测和预防性全面消毒以及食品来源等信息[详细信息]
近期,各县市区陆续查处了一批未履行冷链食品疫情防控责任的典型案例,现分期曝光如下: [详细信息]
为强化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统筹协调,经市政府同意,济宁市将原市食品安全委员会调整为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简称市食药安委)。近日,市食药安委印发《关于公布济宁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济食药安委字〔2020〕1号),公布了市食药安委成员单位和人员、成员单[详细信息]
12月7日,省冷链食品疫情防控专班组长、省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侯成君一行4人在济宁市调研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智慧市场监管等重点工作。[详细信息]
企业端用户报备信息后,在报备管理中找到对应信息进行预约监管专仓,填写好相关信息后,选择预约时间。待监管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对监管专仓预约进行预约时间修改并确认,系统自动发送短信通知报备时联系人。[详细信息]
为全面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根据省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统一部署,决定自2020年12月7日起,启用济宁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专仓(以下简称“监管 [详细信息]
为加强冷链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规定,结合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特殊形势,现将有关要求通告如下。[详细信息]
,通告显示,山东金沙园食品有限公司、聊城市大山坳餐饮有限公司开发区华山路分店、江苏香道食品有限公司、山东三家湾油脂有限公司、山东实在商贸有限公司等企业生产或销售的沙土田园古法瓜子、食用植物调和油等18批次食品不合格。[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