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兖州区关于排查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人员的公告2022年2月20日,兖州区疾控中心接到济宁市疾控中心转发呼和浩特市疾控中心推送协查函:呼和浩特市确诊病例同车厢密切接触者在兖州。目前,该密接及已追踪到的 [详细信息]
2022年1月13日,兖州区疾控中心接到济宁市疾控& 8203;中心转发德州市德城区疾控中心推送协查函:一名境外返德复阳病例的同航班密切接触者在兖州。目前,该密接及已追踪到的次密均已集中隔离,首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详细信息]
根据海南省疫情防控指挥部通知和海口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要求,现将加强入(返)琼人员防疫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详细信息]
近期,国内多地出现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1月3日,河南省郑州市新增1例本土确诊病例和1例无症状感染者。截至2022年1月4日8时,全国共有高风险地区4个,中风险地区80个。[详细信息]
2021年12月12日10时,济南市疾控中心监测到网络上一篇题为“紧急寻人!济宁微山一密接者曾到济南”的新闻,市区两级疾控中心迅速启动相关程序,一方面立即向济宁市疾控中心核实相关信息,另一方面根据新闻线索追踪密接人员在济南市的活动轨迹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摸排。[详细信息]
严格遵守考试纪律。根据《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参加国家或者本省组织的统一考试作弊信息已纳入失信信息范围;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详细信息]
预审工作完成后,自次年度起,符合条件的到龄参保人员可办理在职转退休手续。在未正式公布当年待遇计发基数和其他计发参数前,按上年度有关政策规定计发临时养老待遇,待正式计发参数下发后,计发正式养老待遇。差额部分会多退少补。[详细信息]
从山东省邹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了解到,11月13日,邹城市疾控中心接到济宁市疾控中心推送的海淀区疾控中心协查函,函告邹城市武某某与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经流行病学调查,现将武某某返济宁后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详细信息]
济宁市关于惩戒非法滞留缅北人员、电信网络诈骗逃犯的通告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严厉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维护社会安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央、省关于开展劝返非法滞留缅北人员工 [详细信息]
济宁市兖州区关于排查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人员公 告广大居民朋友:2021年11月3日、5日,兖州区疾控中心分别接到泰安市疾控中心、重庆市江北区疾控中心推送协查函,函中涉及在兖州的密切接触者4人。目前,密接1 [详细信息]
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请上述时间、地点与6人可能有接触或轨迹交叉的人员,第一时间向属地镇(街道)、社区(村居)或工作单位报告,并配合进行核酸检测,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立即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详细信息]
2021年10月27日10时38分,曲阜市疾控中心接到市人民医院推送的重点人员李某的信息后,及时与日照市五莲县疾控中心取得联系,并对李某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目前,密切接触者李某及其家人已按要求落实了集中隔离管控措施,10月27日17时,李某家人核酸样[详细信息]
2021年10月27日,济宁市兖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济宁市疾控中心转发蒙城县疾控中心和日照市疾控中心推送的2份协查函。其中,蒙城县疾控中心推送的协查函显示密接尹某曾于10月21日至22日在兖活动,该密接已被蒙城县集中隔离,两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日照市疾控中[详细信息]
2021年10月25日0时至24时,全省报告新增确诊病例2例(日照市报告本土病例1例,系外省返鲁人员;青岛市报告印度输入1例)。无新增死亡病例。无新增疑似病例。济南市报告境外输入确诊病例出院1例。正在住院治疗的确诊病例26例(境外输入病例25例,本土病例1例)。[详细信息]
最新消息!从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获悉,山东出行防疫政策有所调整。国庆假期以来入(返)鲁人员,如果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曾在旅游景点等人群密集场所驻留等建议进行1次核酸检测。[详细信息]
9月1日起,济宁市参保人员可以自助开通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啦,不需等待审核,只需5分钟。在手机上使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为自己或为他人随时随地,自助开通备案,就这么简单。[详细信息]
国家卫健委发布《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2021年8月版)》,明确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增加至85类。[详细信息]
2021年7月23日22时,兖州区疾控中心接到济宁市疾控中心推送《山东省疾控中心转发江苏省疾控中心关于无症状感染者郭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的协查函》,经流行病学调查,现将3名密切接触者返兖后的活动轨迹公布如下。[详细信息]
按照省统一部署,自2021年1月1日起,济宁市继续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为4 5%。截至6月30日,全市已全部调整发放到位。[详细信息]
经省委、省政府研究同意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6月25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印发《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8号),确定从2021年1月1日起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