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曲阜市人民政府发布的《曲阜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关于扩大烟花爆竹禁放区的决定》,我市在以下区域范围全年实行禁止燃放:北至泗河,南至孔子大道,东至京台高速,西至西外环及向北泗河延伸线区域。全市禁放区域之外的其他区域为限放区[详细信息]
尊敬的居民朋友们:您们好!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的民俗传统,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增强喜庆气氛。但是燃放烟花爆竹噪音扰民、污染环境、诱发火灾、危害安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是大势所趋,民心所向。根据2020年7月2 [详细信息]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在此,提醒大家切实增强守法文明意识,自觉做到。[详细信息]
根据2020年7月25日发布实施的《济宁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规定,济宁主城区北至北二环—杨家河路、东至东二环路、南至南二环路、西至西二环路区域内,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详细信息]
济宁主城区烟花爆竹燃放政策由限制燃放改为禁止燃放。即主城区内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由原来的淄矿集团铁路专用线以南、东外环路以西、临菏路以北、105国道以东,扩大为北至北二环、东至东二环、南至南二环、西至西二环路的区域。[详细信息]
一是济宁主城区烟花爆竹燃放政策由限制燃放改为禁止燃放。即主城区内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二是主城区禁放区域面积扩大。[详细信息]
在太白湖新区京杭佳苑D区、颂运水庭B区两个回迁小区,督导人员实地检查了禁放宣传材料张贴、宣传条幅悬挂、烟花爆竹置换点、回收点设置、永久式宣传标识和电子屏播放禁放宣传片等工作情况。[详细信息]
1月17日,农历小年夜,为确保春节期间禁放区域“零销售”、“零储存”“零燃放”,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区公安分组织开展禁放巡查工作,全面启动“警灯闪烁”工程,按照“有警接警、无警巡查”的要求,开展禁放动态巡逻查控、宣传巡查工作。[详细信息]
共享美好生活,不妨从“禁放”开始。为了让济宁的天更蓝、水更清、空气更清新,每一位市民都应积极遵守烟花爆竹禁放规定,让“禁放”成为每个人的自觉行动。[详细信息]
2020年1月1日,当市民欢庆元旦之时,一串爆竹声划破了这份宁静,任城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会同南张派出所在进行禁放巡查时,在济宁西外环东侧的一家物流园内发现了满地尚未打扫的爆竹碎屑,并当场将违法行为人齐某抓获。[详细信息]
济宁高新区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压实责任、凝心聚力,全面落实禁放规定,加强宣传引导,形成浓厚的禁放舆论氛围,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环境的向往。[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