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居民身份证首领和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受理范围为具有山东省常住户口的居民。户籍类证明出具受理范围为具有山东省常住户口和曾经在省内登记过常住户口的居民。新生儿落户受理范围为随具有山东省常住户口的母(父)亲登记家庭户口的国内出生新生儿。[详细信息]
据介绍,省内各类户口迁移已于2017年实现“一站式”“全省通办”。目前,全省公安机关正在按照公安部部署,积极推进开具户籍类证明和工作调动、大中专院录取学生、大中专学生毕业、夫妻投靠、父母投靠子女户口迁移等六项户籍业务“跨省通办”,以切实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详细信息]
从梁山县公安局获悉,为更便捷办理各类户籍业务,更好服务群众,梁山县公安局决定,自2020年6月15日起,城区四所户籍窗口搬回本所办公。[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