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人民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被告人张学来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以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张庆岗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以非法拘禁罪判处被告人刘威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盛振仁、巩文兴有期徒刑八个月、有期徒刑六个月。[详细信息]
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围绕指控的犯罪事实依法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就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量刑等充分发表意见,5名被告人分别进行了最后陈述。[详细信息]
11月25日,嘉祥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岳跃国等7人诈骗、寻衅滋事、非法拘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虚假诉讼案在嘉祥县法院开庭审理。[详细信息]